實習類別

實習

時間

學分數/時數

實習單元

實習方式

營養基礎實習(必)-日間部 二年級上、下學期(日間部 1/72

 

  1. 醫療院所參觀
  2. 團膳餐飲公司
  3. 長照機構
  4. 保健食品公司
  5. 業師經驗分享
  6. 業師產業發展現況介紹
  7. 校外參觀
  8. 業師進行專題演講
營養基礎實習(選)-進修部 三年級上、下學期(進修部)
學生校外實習

A.專業實習

四年級

上學期

6/480
  1. 認識環境
  2. 專業實作
  3. 學習評量
依實習單位規定辦理。
四年級

寒假

B.營養實習

四年級

上學期

(日間部)

6/432 膳食管理:2學分144時

膳食製備與供應、人事管理、行政管理。

臨床營養:3學分216時

營養評估及諮詢、飲食計劃、營養教育與規劃。

社區營養:1學分72時

營養規劃、營養評估及諮詢、營養教育、社區營養服務。

1.一百零四學年度及之後應屆畢業者適用。

2.實習場所的條件

(1)醫院:能提供三種以上營養圖書期刊之醫學中心,或區域教學醫院,或地區以上醫院(應經評鑑合格)。聘有餐飲技術士二名以上,及具教學資歷之專職營養師一名以上。

(2)學校:每餐供餐五百人以上,每週供餐四天以上之辦理團體膳食的各級學校。聘有餐飲技術士一名以上,及具教學資歷之專職營養師一名以上。

(3)工廠:每餐供餐二千人以上,每週供餐五天以上之餐盒廠家或中央餐廚,且經CAS/GMP優良食品標誌認證,或取得衛生主管機構HACCP制度認可,或衛生優良審查通過。聘有餐飲技術士三名以上,及具教學資歷之專職營養師一名以上。

(4)機關團體:辦理社區營養方案之衛生局(所),或公私立社區營養服務機構。聘有具教學資歷之專職營養師一名以上。

3.實習應在領有執業執照之營養師指導下進行。擔任指導實習之營養師,大學畢業者應具執業年資二年以上;專科或相關學系畢業者應具執業年資四年以上。其與實習生之比(即師生比)應為1:5。

四年級

寒假

(進修部)

C.境外實習

四年級

上學期

6/480
  1. 認識環境
  2. 專業實作
  3. 學習評量
依實習單位規定辦理。
註:

  1. 「營養基礎實習」本系日間部學生列為必修課程,進修部學生為選修課程。
  2. 本系學生校外實習有三種(ABC),日間部學生學生必須選擇其中一種實習,進修部學生為選修課程。日間部學生須修畢「營養基礎實習」後才能修讀「學生校外實習」課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