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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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 文 者: 弘光科技大學
發文日期: 中華民國111年07月04日
發文字號: 南市教安(二)字第1110857868號
速 別: 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 件:
主 旨:本局及轄屬國中小因辦理學校午餐業務需要,招聘校園營
養師,相關徵才訊息請惠予公告周知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 旨案職缺資格條件及工作內容說明略以:
(一)資格條件:
1、領有營養師證書並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:
(1)國內外大學畢業。
(2)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。
2、無公務人員任用法迴避任用、不得任用之情事。
3、無「營養師法」第6條規定「不得充任營養師」之情
事者。
(二)工作內容:
1、辦理學校午餐業務,為學童膳食制定菜單、營養狀況
評估、午餐業務督導、追蹤、管理、考核及緊急事務之處
理。
2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二、 相關徵才訊息將持續於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徵才公告網頁(h
ttps://personnel.tainan.gov.tw/listRecruit.aspx?ns
ub=K0A410),請協助轉知相關訊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