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中興大學  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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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 文 者: 弘光科技大學營養系
發文日期: 中華民國115年01月08日
發文字號: 興農字第1151700037號
速  別: 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  件: (1件) 如文( A09550000Q115170003700-1.pdf,共一個電子檔案 ) 1151290213_1_A09550000Q115170003700-1(附件一)
旨: 檢送本校農業推廣中心辦理之【114學年度第二學期食農教育專業人員學士學分班】招生簡章1份,惠請協助公告並轉知所屬單位周知,請查照。
明:
一、 開設「食農教育專業人員資格」認可之核心科目,培養具備專業知識與能力的食農教育人才,以提升相關推動之專業知能。
二、 招生對象:
(一)國內外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中(職)以上學校畢業者(須為農業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及獨立院校各學系畢業,獲有學士學位者,才得申請農業部食農教育專業人員認證)。
(二)錄取順序:
1、具備飲食及營養相關科系所之學士學位以上資格者。
2、具備農業相關科系所之學士學位以上資格者。
3、具備上述相關科系之高中(職)以上學校畢業者。
(三)招生人數:一班至少50人才可達到開班人數。
三、 統一採線上報名,自即日起至1月30日(星期五)中午12點或額滿截止,可至報名連結https://forms.gle/iXSsGF4kNZvXqvHw5填寫報名資料。
四、 收費標準:本次課程每學分5,000元,合計總金額為新臺幣10,000元。(農業概論課程2學分×5,000元)
五、 註冊及退費方式:
(一)成功錄取後,本中心將透過電子郵件寄送繳費通知。
(二)各班註冊繳費人數若未滿50人時,本校有權停開,所繳費用無息退還,學員不得有任何異議。課程確認開班後,退費事宜將依本校推廣教育班相關規定辦理。
(三)退費規定:
1、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課日前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費用之九成。
2、學員於開課後未逹全部課程六分之一(含)時數無法就讀者,得申請退還已繳費用之七成。
3、學員於開課後未達全部課程三分之一(不含)時數無法就讀者,得申請退還已繳費用之五成。
4、學員於開課後達全部課程三分之一(含)時數無法就讀 者則不予退費。
六、 本次課程內容詳如附件。